“有劳刘公公了,也公公请多加小心。”陆明琛打开油纸伞,颔首道。
李尽忠应下,笑眯眯的目送他出了宫门。
“干爹。”李尽忠的身边冒出一个小太监,小心翼翼接过李尽忠手中的伞,神色恭敬的跟着他的身后,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却保证了李尽忠不会被雨水淋湿,“您何必亲自送陆大人出门,这等小事交与小明子就好了。”
李尽忠笑了笑,“你还小,不懂。”这永安侯的世子,是皇帝从小到大的好兄弟,又是个难得的聪明人,不远着,不得罪,总归是没有错处的。
而且更难得的是,他对他这个阉人,不卑不亢,叫他看得极为顺眼。要知道他身为残缺之人,即使跟在皇帝身边伺候,旁人必须巴结奉承他。但那谄媚之下对他却是藏着几分鄙夷,只是他们以为自己掩饰得好,他便看不出来罢了。
“跟在我身边,多看少说,在这宫中,多说一句就是差错。”李尽忠慢悠悠的说道,语气甚至有些轻淡,但他身边的却不敢有半分不满,甚至微微弯着腰,弓身听得极为认真。
小太监陈恳地说道:“干爹说得是。”
陆明琛不知这对“父子”之间关于他的对话,出了宫门,坐上马车,想起刚才自己于景云帝的谈话,那话中隐隐约约透出的暗示,他忍不住闭了闭眼。
人总是会变的,尤其是当那人已坐上了九五之尊之位,便免不了为了维护自己皇权,做出一些事情来。
陆明琛睁开眼睛,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此时定南将军的杀神之称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人人都在称颂陆明琛三战定南,击退蛮族的功绩。
上至老妪,下至顽童,都知他大名,无一人不敬佩他为大景作出的贡献。
陆明琛却未沉溺于这些赞美之中,因为和景云帝谈了一场,他的脑子反倒变得无比的清醒。
所谓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功高盖主的人往往没有好下场。即便他与景帝为多年好友,辅佐他成功登上大位。只是伴君如伴虎,圣心难测,陆明琛不敢保证对方不会有其他想法。
马车骨碌骨碌往前行驶着,很快就到了永安侯府的门口。
陆明琛来不及换下衣服,带着一身湿气进了门,径直走到了永安侯的书房。
父子两人闭门叹了许久,第二日陆明琛亲自上了一封奏疏,表明自己如今顽疾缠身,命不久矣,请求致仕,希望能在剩余的日子里过上闲云野鹤的日子。
景云帝大为震惊,亲自派了身边最为信任的太医前去诊治,果然如陆明琛所说,他长叹一声,准了陆明琛的奏疏,而后在大殿上厚赏了陆明琛。
陆明琛叩谢皇恩,退朝后,无视着旁人同情惋惜的种种眼神,径自走出了殿门。
春雨绵延,雨水顺着宫城光洁的琉璃瓦滑落,串联成珠,结成一副浑然天成的帘的幕布。
陆明琛打开伞,融进进了雨幕中。水汽氤氲成一片白茫茫的雾气,模糊了陆明琛挺拔清瘦的身姿,同时也将他人探寻的目光挡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