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名与刀语是血色黄昏自创始者流传下来的风气。刀名刻于刀身上,刀语则代表着持刀人的意志。就像“权力”的“唯一的权力”和“敬畏”的“敬仰的畏惧”,表明血色黄昏对所有下属成员持有唯一的权力,以及所有成员对最高权力必须怀有敬仰的畏惧。
李希柘用工作所得的钱财私底下收集了一些军刀,但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远远不及这一白一黑的唐刀。兴许是没有见红的缘故。有时候他会冒出这种念头。这不是没可能,他在心底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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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柘洗脸刷牙花了几分钟,再上了个厕所。他在杂货店工作快三个月了,重新适应了周围的环境——吃饭去哪家,超市在哪条街,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姑娘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他在心底已经形成了此时此地的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在一家卖早饭的小摊前面,他买了一份豆浆、一笼包子和一根油条,坐在简陋的屋子里用约莫十分钟时间吃完,然后走了十分钟到达杂货店里面,换上工作服便开始工作。在杂货店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就只是站着观察顾客有没有偷东西,或者回答顾客们的蠢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关于价钱方面的询问,偶尔还会下苦力搬货物。到了中午,与其他店员轮换着去吃午饭,李希柘喜欢去对面那家小饭馆,每天换一样菜或者面条吃。下午继续他“观察与回答”的工作,到了晚上,打扫一下店里的清洁卫生,就可以关门回家了。
这没趣的工作薪水也让人提不起兴趣,淡季月薪三千,旺季三千五。这点工资勉强够自己花销——房租七百,生活费一千,剩下的钱就花在□□需求上面。李希柘有点庆幸自己的□□不是太强,一个月四五次,差不多每星期一次,要是其余时间yù_wàng来临,他就自己动手解决。但有时候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超出了预算,比如内裤破了,得买条内裤,还有香皂、牙膏、洗衣粉等各种生活必需品。
今天李希柘照常去杂货店里工作,开始了一天无趣的日常。他每天都会遇见各式各样的顾客,会回答几乎一样的问题:“哎,这个多少钱啊?”明明价格就在上面,这些人好像瞎了一样看不见。有的人有眼睛,却已经看不见,有的人瞎了,却看得清清楚楚。总得让他浪费一下口舌,偶尔为了应付还得将就着用笑容去讨好这群混蛋。时间太难以磨蹭时,他也会和顾客聊上一两句,权当找一找聊天的快感。
下午,阴沉沉的天注定会安排一场雨水与土地的相遇亲吻。上天的恩泽不仅仅是慷慨的施云布雨,更让李希柘邂逅了短暂的欢喜,印证了爱情的魔力。
杂货店里人来人往的顾客使得李希柘的眼睛很是疲惫,他在脑子里偷偷想念上一次□□的经历,身体的反应清晰地告诉他,可耻又美妙的□□又来作乱了。但随即,爱情的降临即刻浇灭了他身体的原始本能,他才发觉,原来爱情的魅力竟然远远超过了人类自古以来的最原始、最崇高的本能。
那个姑娘叫谷雨或者古语。李希柘只知道两个字的音。姑娘的同伴在人群里叫了她一声,当她转过头来回应时,就在那一刻,李希柘恰好捕捉到了姑娘脸上让他足以沉沦迷醉的微笑。或许这称之为爱情的光芒第一次照耀在李希柘的身上,他满身金光闪烁,然后就变得越来越卑微渺小直到尘埃里漂浮。
李希柘脑子里充满了全身的血液,心脏得不到氧气的供养在砰砰砰地大声抗议。他觉得这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心境,但毫无疑问,这就是他的爱情了。但这刹那间产生的爱意不同于他与□□缠绵悱恻时的爱意,它超越了拙劣的感官和丰富的想象,是发自于灵魂的渴望,而非ròu_tǐ上的快感yù_wàng。
姑娘用不经意的一个行为征服一个男人。这个拥有血技皇权的青年,这个杀手组织血色黄昏里的专职剥夺生命的刽子手。
爱情才是人世间最可怕的杀手,它血淋淋地剜去了一颗又一颗的心,毁灭掉一个又一个的灵魂。
他像是失掉了魂,目光呆滞地尾随着心爱的姑娘,眼前所见的不值一文的各种东西,在她的面前,更加卑微到了尘埃里。李希柘爱上了这个女孩,但他却胆怯的不敢上前去表达自己浓烈的爱,因为有这么多人,因为她不认识自己,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去和她聊上几句……这数不清的理由致使他眼睁睁地看着姑娘跨过门槛,走出了店门,就像跨越到了长江遥不可及的对岸。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他反反复复地做下了一个决定。李希柘决定去追求她,像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德那样疯狂的求爱,像徐志摩向林徽因献出火热的爱情。他焦急地等着下班时间的到来,然后汇报上司。刚一下班,他几乎是飞奔回自己的小屋子里,立即给上司打电话说自己不干了,他花了好大一番功夫都没有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说服上司,最后只得吼一句“反正我不干了,今晚我就向老板辞职”。
李希柘愤恨地挂掉了电话,然后给杂货店老板打电话,没人接。连续打了三次都没人接,他顾不得这么多了,发了一条简单明了的辞职短信过去,忙活了一阵子,发现自己对那个女孩儿一无所知,除了知道一个模糊的名字外。他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强大的组织上了,他利用自己的身份给情报部门打了一个电话,要求他们找一个名叫“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