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这时候的男人,可不会舍得放下嘴边的肉。
很多时候男女之间的感情都是在深层次的肢体接触中得到深华,李致远本就爱惨了清和,这以后看着清和的眼神里慢慢的爱慕竟是浓烈得要溢出来,用吴正远老板的话来说,就是活像吃饱喝足的狼,眼睛都要冒绿光了。
两人心意相通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院子里的树就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枝干,李致远也只有几日便要走向人生中十分重要的一道坎,秋闱了。清和早在十几日前便心绪难安,成日里担忧地看着李致远。实是这段时日学子们因压力过大精神恍惚而发生的意外数不胜数,清和虽是相信李致远的沉稳,心里却还是多少有些担忧,具体表现就在于以下场景:
“夫君,读书可觉得头疼了?不如喝杯茶吧。”
“夫君,今日也看了不短时间了,不如歇息歇息?”
“夫君,这几日便让三个丫头做饭吧。”
……
这些李致远倒是并不厌恶,反而很是享受清和的小心照料,只是,李致远坐在书桌前黑着脸又折断了只毛笔,一旁经过的丫头后颈一凉,心里默念道:“主人家这几日都报废了少说十几只了吧。”脚下却不敢停留,径自离开了书房。至于李致远这几日黑着脸的缘由,自是同清和又干系了,这几日,李大丞相被清和以“夫君,你还是集中精力念书吧,床笫之事,暂时还是不要做了吧。”拒绝,于是,不忍对小妻子摆脸色的李致远,愣是每夜做了个美人在怀的柳下惠。
对着清和李致远不舍摆脸色,对着其他人却是气压一日重过一日,直将身边人压得喘不过气来,书院里的方珏还颇为不可思议地对李致远道:“没想到李兄已有如此才学,仍是如此努力,实在让小弟深感敬佩。”说完还一脸孺慕地大着胆子拍了拍李致远的肩头,然后看着李致远媲美锅底的脸色匆匆离开。
这般日子李致远自是过得苦不堪言,直到要动身出发去省城,心里竟有种熬过这阵子就解脱了的轻松感,只是看着身子娇弱的小妻子,还是恨不得将她揣在兜里随身携带。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且不说清和是否愿意,单只李致远自己,就万万舍不得清和在如此境况下远赴省城,经历颠簸劳累。于是不管有多不舍,李致远还是狠下心告别了眼圈胀红的妻子,背着包裹只身一人去了省城。
☆、第四十章
小镇离省城不算远也不算近,若是昼夜不歇,一天一夜也就到了,李致远若有所思地用食指敲击着马车壁,对车夫说道:“老伯,不好劳您走太快,便在中途歇一夜罢。”赶车的老伯对读书人有种天然的敬畏感,连忙大声回道:“没事,公子。老汉走惯了这条路,不好耽误您赶考!”李致远语气里带了些不容置疑:“特地早走几日便是不想再路上受罪,劳安心罢。”老汉不再说话,默认了李致远的说法,马车也行进得更加平稳缓慢了。
李致远这样决定自是又他的理由的,坐在客栈大堂里静静吃饭的李致远仿佛看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筷子没放下,嘴角却噙了抹笑,不敢同李公子同一桌的车夫默默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后背有些发凉,急忙忙地移开视线,吃自个的饭去了。
那头一个外表憨厚温顺的书生正狼吞虎咽地拼命往嘴里塞着饭菜,丝毫不顾忌周围人带嘲的表情,仿佛饿死鬼投胎似的。李致远心满意足地看了会这人的吃相便放下筷子抹抹嘴准备离开了。却不料这时有人走到了书生桌前,那是个眉眼飞扬的俊俏少年,这少年穿着高贵,面容昳丽,让人一看就知是高门大户里精心教养出的小少爷,倒是让人生不出厌恶,反而觉得赏心悦目得很。
可这少年一开口,便让人将对他的好印象抛到爪哇国去了,这少年一开口便流露出对面前之人的鄙夷:“你这样子还想去考秋闱?还是老实当头碗里刨食的猪罢!”那书生手上动作不停,甚至头也没抬。那少年却是气的脸通红:“本少爷同你说话!”见那憨厚书生仍是没反应,脸色更是不好看:“说话!”说着竟是想揪着那书生的头发将他拽起来,却在快碰到是看到他乱糟糟的头发,嫌弃地收回手,改用教一下将那书生踢倒在地,
那书生嘴里含着一包饭,竟还是舍不得吐出来,愣是梗着脖子吞了下去,才慢吞吞地将椅子扶起来坐上去,一副要继续吃饭的样子。那少年额头上青筋直跳,正要再度发难却听到了清朗的男声:“这位公子,得饶人处且饶人,大家都是赶考的书生,何至于如此?”那少年阴沉着脸转过头,却在看到那人时脸上划过一丝讶异,转瞬又被阴沉覆盖:“其余人都知这闲事不好管,你为何站出来?”
那人脸上飞快地掠过一道笑影:“不好管却也不是管不得。想必公子也只是一时意气,不必如此较真。”少年脸上阴沉顿失:“你说的很是有些道理。”说着频频点头,一副乖巧的少年人模样,对比他之前的阎罗模样,却是让大堂里的人更不敢做声了。那人干脆轻笑出声:“相逢即是有缘,既同公子有缘,在下李致远,敢问公子姓名?”没错,这管闲事的人竟是一向冷淡作壁上观的李大丞相。少年嘴角一挑:“在下姓金名铭,见着李兄也是一见如故,何必痛快相谈一番?”李致远自是微笑应允。
从头至尾两人竟是都未看那憨厚书生一眼,那书生也不做声,还是坐在桌旁拼死往嘴里塞着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