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大半个月的调养,唐奇的气色好了很多,人也精神多了,没了以往的萎靡。
这天下午,郑凌在街道上闲逛,本来他是打算去买几件衣服的。以往的唐奇很少会去买衣服,就算买,也是专挑换季的时候买过季的衣服。但走着走着,只要一有人拿着饮料瓶经过,郑凌的眼睛就会不受控制地瞄过去。
这个习惯他是改不了,也没想着去改。
刚巧一个人随手把喝完的饮料瓶扔到了垃圾桶里,郑凌一个健步跑过去,快速地捡起来。慢了一步的老头狠狠瞪了他一眼,说:“一个年轻人跟我一个老头子抢瓶子,也不害臊。”
郑凌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心里正乐滋滋的:嘿嘿,又一个饮料瓶到手。
这时走过来一位女生,把快要喝完的饮料瓶递到老头子的手里,说:“这个给你。”期间瞥了郑凌一眼。
被一位女生鄙视,郑凌装作很淡定的样子,朝前方走去。
刚走没几步,远远地传来一阵轰轰声,很快一辆红色超级跑车就停在了附近。
郑凌第一反应是,好在这里不是闹市区。
这辆跑车的到来吸引了周围人全部的注意力。毕竟这一带富人很少,像这样的跑车更是少见了。
绝大多数人都拿出手机拍照,有人嘴里小声说着:“是帕加尼耶,好炫好酷哦。”
还有的人凑近了些,想知道里面坐的是谁。
帕加尼?郑凌对车不了解,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这辆车的欣赏和赞叹。郑凌摸摸口袋,发现手机没带,失策。
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跑车的门打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
顷刻间,男人就取代了跑车的全部吸引力,很多人都在悄悄议论这人是不是刚出道的明星,以前都没见过。
大家会这么猜测也并不为奇,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像雕塑一样棱角分明的脸庞,精瘦的身形,得体的衣装,初见便能摄人心神,此刻他只随意地站在那里,轻轻松松就成为了众人的焦点,而那辆跑车在这一刻则是沦为了背景板。
就连郑凌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当然其中多看的那一眼就落在男人手中拿着的饮料瓶。
此刻郑凌在心里不停地催促着男人:快喝啊,快喝啊,对,再喝一口。
也许是郑凌的目光太过炽热了,以至于盖过了其他迷妹们的视线,男人抬眼看向郑凌。
有那么一瞬,郑凌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可也就这么一瞬,男人很快又移开视线,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绷着个脸,眉头轻蹙,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很快又钻进了跑车里。
围观的人以为他这是要走了,便自觉地退开了些,让出一条路,但等了许久,也不见车子发动。
有些人等了一会儿便走了。虽然帅哥跑车都很吸引人,但欣赏过后,还得过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也就只有郑凌这样悠闲的人还在耐心地原地等待,等待着那个快要被喝完的饮料瓶。
又过了十几分钟,就在郑凌以为他与那个饮料瓶注定无缘的时候,男人又从车上下来了,而且正朝着他这边走来。
郑凌疑惑地站在原地,左右看了看,四周没多少人,想着难道是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他这是亲自把饮料瓶送过来了?这么想着,郑凌的目光移向男人的手里,发现他的手里什么也没拿。
郑凌有些失望。
陆铖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不明白,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为什么会对自己露出失望的眼神。他不由得又蹙眉,但他脚步未停,直到走到郑凌跟前。
郑凌语气稀松平常地先开口问道:“有事吗。”
陆铖盯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问个路。”
郑凌没说话,陆铖只好接着说道:“温和路怎么走。”
郑凌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近距离看,人更帅了。
陆铖上下扫视他一眼,冷哼一声后,从皮夹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说:“你如果告诉我,这一百块钱就是你的。”
换做别人会觉得受侮辱了,但郑凌不会,他两眼放光地立马反问道:“真的?”
这次换陆铖没说话了。
郑凌看了眼男人手中的钱,他最喜欢这种颜色的钞票了。他说:“我是真的不知道”话落,又快速地补充一句:“不过我可以帮你问别人,你等等。”说完便一溜烟地跑进了最近的巷子里,然后在心里呼叫金凤凰,问他温和路怎么走。
金凤凰回答道:“之前叫长河路,温和路是最近几天才改的名字,你是要问步行还是开车?”
郑凌焦急地说:“两个都要。”
金凤凰便一一说道:“步行的话顺着这条路左拐,然后一直往前里,走六分钟就到了;开车的话,顺着外面那条道开到下一个路口,再右拐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