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寒意自他的内心深处升起,很快就蔓延到他的全身。他察觉自己手脚冰凉,浑身发麻,像是在黑暗中被某种恐怖的食人怪物带着黏稠唾液的长舌头轻轻舔舐过全身一般,不可想象的恐怖近在咫尺,可是他偏偏看不见它,又躲不开它,未知加剧了这种怪离畸形的惊悚。他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泛起鸡皮疙瘩,这种肌体的不适让他难受地抖动起来。
他下意识地回忆起一个多星期前那场简单的对话,他想到这个沉默的男人的所有举止,那似乎并没有什么古怪。当时这个人神态自若,彬彬有礼,没有打断他和路易·普都拉的对话,甚至为了表示礼貌,他连听都没有听,而是百无聊赖地在四周打量,或者绕着教堂散步兜圈。
当然,查理也怀疑过这个男人的身份,所以他两次试探着询问路易对方是谁。第一次路易吞吞吐吐地告诉他说这是“朋友”;第二次,他放弃了询问,改为让路易做是非判断题,于是路易用那种有点温柔的口吻回答说,“是呀”。其实老查理还是有点将信将疑。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路易那副陷入恋爱的甜蜜神情完全不像作假,另一方面他又无法理解路易带着他的新男朋友到这个他弟弟昔日弥撒的教堂做什么?为了告诉对方自己的不幸往事?
如果说路易时隔六年又突然想翻起旧事,调查弟弟生前的事迹,先不要说这种打算产生得莫名其妙——所有知情人都知道凡纳是吸毒产生幻觉后跳楼摔死的,即便真的如此,路易也不应该带着这个私家侦探大大咧咧地上教堂来,却只是让他把六年前说过的东西再重复一遍,接着闲聊几句就走了,况且,这个男人压根听也不听。
考姆伦曾经思来想去,仍旧觉得这个男人不像一个私家侦探。他太过俊美了,金发蓝眼,在人群中那么突出,像是羊群中的一匹骏马,任谁也能一眼望见他。而且,他看上去实在就是个没什么忧虑的年轻人而已,可能是叱咤商场的商业新贵或者什么崭露头角的服装设计师,如果是这样,他和路易的身份地位简直由衷登对。
所以,在考姆伦以策万全似的放弃了约克市的所有声望地位和人际关系,换了装扮,一路平平安安地西行,却猝不及防地被人绑架到这个破仓库,还发现绑架他的恰恰正是那个漂亮年轻人时,他被巨大的惊骇吞噬了。他对对方一无所知,对方却能像猫捉老鼠那样轻而易举地找到他,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把他抓起来捆在这里,而且无人察觉。虽然他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来历、目的,但现在的情形却很明白,这绝非什么好兆头。
“您看上去好像很震惊。”金发男人说。
“……你,你到底是谁……”老查理有点发抖,“你到底要做什么……”
“很难猜吗,亲爱的?我受雇于路易·普都拉。”
考姆伦的猜测成真了,他感到头皮发麻,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路易……路易!”他叫起来,挣扎着左右张望,“路易在哪儿呢?!路易!路易!你在哪儿?”
“嘿,别嚷嚷,吵死了。”那金发男人走上来,手上的小刀在他脸上贴着肌肤划过,手法轻巧地没有留下一丝血痕。他没打算动手,只是在警告查理而已。
查理不敢动了,他乱晃的话,那把刀随时会刺破他的皮肤。
“我很好奇你在想什么……普都拉先生当然不在这里,你觉得像他那样的绅士,会到这种地方来吗?”
不等考姆伦神父回答,他又自言自语地说:“当然不会了呀。”
“那……那你到底是谁?你要干什么?普都拉想干什么?”
“我叫德里昂科,先生,或者你可以叫我莱斯特。当然你还是叫我德里昂科好点儿,我不喜欢被你叫名字,那太亲密了。”莱斯特·德里昂科用另一只手拂上面前的脸,那布满沟壑的皱纹让他觉得不舒服,于是他轻轻地拍了一下神父的脸颊,“你一定很想知道我的身份,你可以认为我是一个私家侦探,或者赏金猎人,或者别的什么,随便你喜欢。我呢,我收点儿……礼物,然后替人干活,就这么简单。”
“回答我!你到底要对我干什么!”
“这取决于你,先生,”莱斯特用那种品诵诗句的语气说,“你先告诉我,你跑什么呀?”
“我……没有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