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人是有惰性的。一开始洛云还对白庄这断袖之人有些戒备,但一路上俩人相处得十分“发乎仇、止乎礼”,渐渐的他也把对方当成普通人了。这也是他的个性使然,如果换个性子刚烈的来,一开始恐怕就直接拼个鱼死网破了。在他看来,命是最重要的,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能活却偏偏寻死,那是最划不来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洛云这种个性与想法撞在白庄手上,完全是“自寻死路”。
对洛云,白庄完全有自信捏在掌中,可是这一路上,捏着捏着,他那手逐渐柔软了起来。不仅仅是多了个孩子,更是因为他发觉无论哪件事,洛云与他都如此契合。似乎,他一直在寻找的伴侣就在眼前,哪怕这个伴侣一直对他横眉怒眼,时时想着怎么逃脱。
因为在洛云身边是如此舒服,舒服得他很快就不习惯没有洛云的生活了,于是,他开始考虑怎样能够令洛云永远地呆在自己身边。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洛云以前并不介意露宿野外,但现在非常介意。不是由于身体上的变化,而是由于野外不容易烹制食物,通常做不出什么美味来。做不出好吃的,白庄的眼神就令他不自觉地开始担心午夜那销魂蚀骨的疼痛。
他唯一庆幸的是白庄虽然爱好“绝世”美味,可是普通美味也不会介意,这倒省了他不少功夫。让张林抓鱼剖好,再抹上路间买的盐腌会儿,一边烤一边刷油,不一会儿香味便薰得白庄“泪流满面”了。
一个大高手为了美食不停掉泪,洛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别哭了!”
“忍不住。”
“……”
洛云一边啃着鱼一边奇怪地道:“你这毛病就没、没人发现?”
“外人前师父不准。”
他一挑眉毛:“我面前可以?”
白庄理所当然地道:“你不是外人。”
洛云一怔,就把鱼刺咬进牙龈里了,哼哼唧唧地把鱼刺挑出来,倒被白庄笑了:“练武之人,怕疼。”
他一瞪眼:“我是肉做的,又不是、是铁!”随即又想起什么来,向着白庄伸过手去,“剑来我看看。”
那柄剑名为阴阳,因白庄一战成名,剑身通体呈现一种奇妙的半透明色,在快速挥动时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果说这是想在比斗中讨巧的话,偏偏剑柄又做成了黑色,十分显眼。
白庄也没含糊,直接就把剑解下来递给了洛云,真是没把他当外人。
洛云轻轻抚摸着细密坚实的剑鞘,待摸上那在黑夜中几乎看不见的剑柄时,他心里不禁有些激动。微一用力,剑身轻颤,利刃出鞘,反射着星光微弱的光芒。
“剑不在剑,在人。”
瞄了眼一脸漠然的白庄,洛云把自己的佩剑摸出来扔过去,站起身道:“过两招,不用真气。”
白庄也只是一笑,什么也没说,接过剑站起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白庄只是握着剑站在那儿,压迫感便排山倒海而来。看得出对方未有保留,洛云心底不由好受了一些,毕竟这些日子可把他憋坏了,如果此刻对方弄得一付像丈夫对待爱妻般小心保护,他自己都没察觉的火恐怕就要蹦出来了。
剑不在剑,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