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变化真大,”像是感叹地说出一句赞赏,田心怡的目光始终放在花希越脸上没有移开,她眨了眨眼,长长的睫毛随之抖动,“小宣其实是怕我看到你变得这么出众,感到后悔吧。”
田心怡向来是很会说话的,被这样万众追捧的女人称赞,大多数人都会觉得飘飘然。而花希越只是朝她走来的方向看去——订婚宴盛大无比,人群喧哗声鼎沸,一派热闹安详……
“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东西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轻轻按熄了香烟,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地歪过头看她,“或许我只是不必再为你收敛自己的光环了。”
花希越和田心怡从小就认识,他们家境都非常好,可以说是门当户对。
田心怡是天生的女王,从小学到高中,没有一个人敢不看她的脸色行事,学生们一方面崇拜她,一方面敬畏她,她永远走在时尚主流的最前端。男生们打得头破血流就为了赢得她的欢心,女生们则是盲目又狂烈地争相模仿她,从穿衣风格到言行举止,有时甚至恨不得一头撞死重生到她身上才好。
或许是因为认识得时间太长,花希越很清楚田心怡的性格,女王是用来仰望的,不是用来超越的。所以他悄悄收敛自己的羽翼,他不愿冒着可能失去她的危险,去展现那些无关紧要的魅力。
当然,如今看来,这都是过去幼稚的想法罢了。谁都年轻过,单纯过愚蠢过,为年少轻狂的无知痛苦过,但时间毕竟在流逝,人也在改变。花希越明白,曾经那样的他,再也不会有了。
“真像是被甩的男人会说出的话。”这个时候,田心怡扑哧一声笑了,超级天后的名头不是白来的,类似的话,她听很多男人说过,虽然她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到不快,但她还是更想笑,“别以为这样程度的挑衅能够激怒我,如果说是我的离开造就了现在你的转折,我该骄傲。”
“是的,你该骄傲。”花希越没有被她嘲讽的话语影响,他摸了摸下巴,像是想起了什么,“格林奇的离开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之一,那孩子让我学会了怜悯。”
格林奇这个名字对田心怡来说并不陌生,它是花希越曾经养过的狗,几年前因为呼吸道感染痛苦死去,而现在,他把她跟一条死去的狗相提并论。
“你在说谎!”田心怡皱起眉头,这让她看起来有一种怒嗔的娇媚风情,“你爱我,只是你害怕承认。”
女王的自尊不允许猎物从她身上移开视线,即使是曾经的猎物也不行。
“是吗?”花希越只是抬了抬眉,一脸的不在意,就像把她当成了一个笑话。
“不是吗?”田心怡忽然凑近一步,用手捧起花希越的脸,“你说过你会永远爱我,永远等我,如果你对我没有任何感觉,你不会还留在这里。”性感的语声似乎能催眠心智,浅蓝如水的眼眸仿佛能令人随时沦陷,“没有别的原因,你是花家的男人。”
他们从记事起就认识了,正如花希越了解她一样,她也清楚地明白花希越是个怎样的人。
花家的男人为了爱人可以不顾一切,花希越的父亲就是很好的例子,而且他们有一个特性,——谨慎择爱的他们,一旦给出真心,便再难收回。
“花家的男人怎么样?”华丽的男低音从身后传来,田心怡即刻转头望去,高大健美,英姿卓越的帅气男人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他的手里,夹着一根刚点燃的香烟。
“没什么,”花希越转过头,看到意料之中叶铭晨嘴角那一丝诡异的弧度,“想聊八卦你可以留下,我先回去了。”他不喜欢叶铭晨的那种笑容,它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些危险的食肉动物捕捉目标前一刹那的表情。
“等等。”就在花希越要迈出脚步的瞬间,叶铭晨低声叫住了他,忽然逼近的高大身躯带给人本能的紧迫感,至少站在两人之间的田心怡是这样觉得的,“是你?……聚运集团的人。”
叶铭晨没有理会田心怡,他的视线几乎是定格在了花希越脸上,“你和田家的大小姐在私会?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意味深长的语调。
女王的骄傲是需要资本的,能拥有这样排场订婚宴的田心怡当然也不是普通人,田家的事业做得很大,她的爷爷、父亲均身居政要,属于比较少见的官商联姻家族,经营领域主要集中在金融界和演艺界,田心怡本人就是社交名媛。
上一期财通网的主题是名流小姐,田心怡被邀请来做过访谈,首页的特写照片才挂了一小时,新闻页下的评论板块就几乎被不断更新的粉丝留言刷到爆表。
这样美貌又魅力无限的女人,加上过硬的家庭背景,很难不被关注。爱她的人太多了,被她甩掉的男人统统变得萎靡不振,想自杀殉情的也大有人在,超级天后这个名号,她当之无愧。
普通人的感官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处于关闭状态,成功人士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拥有更多的感知力,但是这种力量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它是一些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无法被模仿与借鉴,因为这是骨子里的东西,他人拿不走的东西。
所以田心怡会被人们当做是女神般景仰,花希越总会引来他不想要的关注,叶铭晨也多少为自己的特质感到过烦恼,比如说徐仁通的死。他,他们这些人,本质上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