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冬气急败坏的抢救自己的衣服,这种二三十块一件的t恤经不起你这么大力的折腾啊喂!
麦冬后来干脆自己把衣服脱了,半躺着任由季驰帮他处理伤口。季驰把一个冰袋交给他敷脸,然后再手心里倒了一些药酒,慢慢搓热了,缓缓按揉在他的淤青部位。
被揉按的地方有些烫,麦冬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想到什么自嘲地说:“前几天才把你肚皮踢了一大块青的,今个就遭报应了。”
季驰的手顿了一瞬,又接着按捏,“你去跟那些人打架干什么?”
“我也是糊里糊涂的打上了,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那些人街头混惯了,你犯不着和他们硬碰硬,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报警就是。”
“我这不是看那个阴险的拿凳子去砸莴笋吗?要是我还干看着,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嘶——你轻点好不?”
季驰控制着手上的力道,脸庞黑得能滴出水来,从他夹紧的眉峰似乎可以看出他在极力克制着什么。揉完腰腹上淤青,他问:“还有哪被打到的?”
“还有个混蛋冲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不过没事,那里肉厚,呵呵。”
“以后,不要再跟这种人起冲突了,也不要为了朋友卷入这类事,他们就算死上一万个,也及不上你一个。”季驰闷声说。
麦冬竟无言以对。
遇上个这么重视他的人,他是该觉得震惊呢还是震惊呢?
“季驰。”他叫了一声。
季驰刚才半跪着替他揉药酒,听到他的呼唤,抬起眼从下往上看向他,那目光不经然的让麦冬联想到顺从、温顺等与之相关的词汇。
“你现在还喜欢我?”他问。
季驰点头:“我一直喜欢麦麦。”
“我哪点值得你喜欢?”不是麦冬妄自菲薄,而是对方确实比他优秀太多,以季驰不到三十的年纪和目前的成就,说句年轻有为绝不过分。而他麦冬呢,身无长物,又无一技之长,跟季驰比起来简直是个废柴。
季驰注视着他,极为认真地说:“麦麦,你很好,哪一点都值得我去喜欢。”
半晌后,“可我不喜欢你。”麦冬说。
“我知道。”
“我对你也不好,还害你进过医院。”
“那是我有错在先,与你无关。”
麦冬无力地扶额。
季驰半跪在地,大手按在麦冬搁在膝盖上的手上,凝视着他说道:“麦麦,你揍我让我受伤进医院都没关系,可你不能让自己受伤,一点点也不行。”
麦冬望着季驰专注而认真的眼神,又一次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