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个数字像其他许多数字一样不会十分准确,但说明慕绥新很在乎这个,很在乎自己的政绩。这就足够了。他以“政绩市长”自居,他把抱着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奖杯的神采飞扬的大照片挂在客厅里。他认为这是光荣的。光荣背后也许还有“政治野心”什么的。但确实没把捞钱作为一种目的而特别加以考虑并付诸实施,也是事实。
那么他没有捞钱吗?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他主观上没有处心积虑地捞。他这个贪官,严格地说,在某种程度上又是一个不太自觉的贪官。
在某些地方,送红包已经成为一种风气。每到出国,住院,逢年过节,自会有大批红包送上来。顺着收了,显得很自然,很合群儿,团结友好,皆大欢喜。不收就要有些麻烦。所以一般都是收了。你没有看到这个地方闹出不收红包的风波,那就是不显山不露水地收了。
送的收的都感觉不到这是行贿受贿,只是想送点礼品,但不知道送什么好,拿着也不太方便,那就撂下点钱自己买吧。顺理成章,合情合理,让你没有理由不收下,不收下就太见外了,不收下就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你怀疑我,不信任我?没把我当成自己人?我怎么这么倒霉!看来今后还得对他敬而远之,或者干脆投他个反对票!自己再改换门庭,投靠别的领导。
所以收下还是不收下,这绝不简单是个廉洁不廉洁的问题,而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般的人都为了减少麻烦而收下了。这样做比较安全。
很奇怪吧?收了钱反而觉得安全,不收钱倒是有些麻烦。因为你没跟着风气走,你在反潮流,你是个异类。对你就要多加小心了,你就把关系搞坏了,你就团结不住人了,你就被无形地孤立了。
谁也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但收了钱,受了贿,风险不是更大吗?但他们可以寄希望于查不出来。就这么简单,你能都查出来吗?
有勇气拒收者,必须有大智能,能够把一切不正常的现象摆平。一向自信的慕绥新觉得在这方面智能还不够,他就把钱收下了。但他很不愿意这样做。
他说:“发生这么令人遗憾的蜕变,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主客观的原因。如果只有客观条件,而没有主观原因,这个客观条件是发挥不了作用的;但仅有主观原因,而没有客观条件也不会发生得这么快。可以这样讲,许多人为不断满足自己的yù_wàng,通过各种手段,特别是用钱,把我淹没掉了。”
他提出了一个“客观条件”。指什么呢?指送钱的风气,还是指整个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也许两者皆有吧。
他抗拒不了强大的客观条件,但他主观上又是一种怎样的表现呢?是积极主动有计划有目标地索取,还是既来之则收之,大大咧咧不当一回事?
他属于后者。他收了别人的钱了,但具体细节总是很马虎,比如谁送的,送多少,他向来不太在意,事后连看也不看,这比斤斤计较的贪官要“大度”得多。有人送给过老慕一张卡,办案人员问他,他说记不得了,让我想一想,噢,是给过一张卡,多少钱不知道,过年的时候扔给别人了。找到当事人,承认有此事,以为也就几千块钱,到商店买东西,一划卡,20万!
收受红包一般都在家里,1999年春节期间,他竟然坐在办公室里收钱。或许是为了早早把这件事应付过去,他很忙,他还有许多大事要办,他就把地点移到办公室,由秘书先约好时间,什么点可以给市长拜年。拜年的人进来没有几句话,放下红包就走。
市长时间很紧,拜年也要加快速度,尤其拜年的背后还有“那个”。所以听起来很滑稽,但他确实是这样,一面忙着收钱,一面忙着创造政绩。
“打慕保马”
无论如何他是收了别人的钱了,而且数额非常巨大。收钱的时候虽然不斤斤计较,但也嘎叭干脆,难怪有人说他,既能干事,也敢搂钱。
他做得一点也不隐蔽,好像根本就没把这当成一回事,没怎么往受贿的方面想(也许是不敢想,不愿想),而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人情往来,礼尚往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不把开会当回事,同样他也不把学习当回事。为了遏制腐败,我们党制定了许多党规党法,一条一条说得非常清楚,告诉你应该怎样去做,不应该怎样去做,违犯了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白纸黑字在那儿印着呢。但他没有看到,或者不屑于看到。他认为,搞这些都是虚的,没用。要搞,就动干的,来实的,闯出一番事业让大家看!别玩那些花拳绣腿。
他多次宣称:“党校的门我从来没进过。”言外之意,我现在不也干得挺好吗?通知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生死抉择》电影,进行警示教育,慕绥新接到通知后说:“不管他,明天市政府照常开会,谁也不许请假!”
结果他就吃了不懂党规党法的亏,没有看到收钱的严重后果。至于对妻子贾桂娥的放纵,那就更与此有关了。领导干部要管好家属子女,不允许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经商办企业,这是中央所三令五申的,他却全当做了耳旁风。
现在他清醒了,明白了,对记者说道:“我没有严格按照党的规定来办事。”
他接着说:“把送钱这个事情,最初是当成礼尚往来的一种交往,看得比较简单,比较温和,是好事情,不是什么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