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让它快点到来,从等待的折磨中彻底解脱。
我无从描摹我此刻的心情,这个人总是在男神经病和男神间切换,有时让我想把吉他摔他脑门上,有时又让我想跪在他脚下。我依稀想起梦里的场景,无比感谢我爸妈决定把我生出来,感谢让我拿起剑的亚基列夫,感谢那个把我捞起来的好心人,鼻子一酸,眼眶就发了热。
“凌霄,我做了个梦,梦见你问我怕不怕你。”
“你怕吗?”
“怕你我就不会追你了。”我就喜欢你认真起来自己都敢收拾的样子!
“乔麦,我不会把你绑在身边的。”他朝我倾身靠过来,手撑在床边,这让他以一个微微仰望的角度看着我,这样的角度令我触电一般的战栗。
“那个时候在巷子里,你看见我回来,我发现你哭了,在领奖台上,我觉得你也是在为我哭,现在你也没必要把眼泪憋回去。”他盯着我的眼睛,像在思考研究,“我发现你虽然对着所有人都笑,但是好像只会为了我一个人哭,当你为我哭的时候,是我相信你就是我一个人的,谁也带不走的时候。”
都说女人的眼泪是最强的武器,真没想到单车总裁也吃这一套,但是稍微有点为难本世界冠军啊,可如果他喜欢,又有什么所谓呢?
“好,”我痛快答应,“哭!”我瞅了瞅门外,压低声音,“以后专给你哭!”
他直起身,又忽然朝我俯下^身。
我嘴唇还有些干,这并不美味的一吻,却让我心中跳腾得天翻地覆。
“你还没有回答我,是ye?”
我其实还是有点犹豫的,因为那个换他来追我的主意似乎也非常有吸引力,但是“立刻就在一起,一天也不再耽搁了”还是胜出了那么一点点。
“yes!”我撑起来想搂住他脖子,手一抬,输液的杆子一下被我带得倒下来,我没去管它,迫不及待堵住了凌霄的嘴,但输液杆没倒下来,被凌霄伸手接住了,又轻轻搁回了原位,像我终于安放平稳的心。
我乔麦,学击剑十二年,终于拿到了奥运金牌,喜欢一个人八年,终于追到了手里。人生赢家不过如此了。
啊对了,还差一张合照……现在不好找角度啊,还是等小爷我亲够了再说吧~~
——全文完——